北京商报讯(记者 关子辰 牛清妍)7月3日,北京首都国际机场(以下简称“首都机场”)发布消息,根据民航局紧急通知要求,自6月28日零时起,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、3C标识不清楚、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目前,首都机场制定相应工作方案,在航站楼出入口、值机岛头、安检现场等关键环节以海报、展板、电子屏、楼内广播等方式加强旅客的宣传告知,并增派服务引导人员,做好充电宝乘机规定的解释说明。

针对安检环节查验的不合规充电宝,旅客可选择交由送行人员带回,或通过现场24小时顺丰快递邮寄,也可以通过首都机场进行暂存。
首都机场暂存服务时间为7个自然日,暂存期间旅客需自行取回,暂存期满未领取视为自弃。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的暂存点位于停车楼一层的T3旅客服务中心,2号航站楼的暂存点位于航站楼地下一层的T2旅客服务中心。
相关文章:
济南完成四轮次排序单位生态环境普法培训08-17
新邵税务成功举办“银税互动”融资推广会07-17
赋能文旅消费 助力暑期经济——各地各部门服务暑运一线见闻07-05
高温下的守护!青岛救助服务中心为流浪乞讨及临时遇困人员送清凉07-05